“购买商品房后,项目停工3年”,曾佳律师支招维权
“购买商品房后,项目停工3年”,曾佳律师支招维权
“购买商品房后,项目停工3年”,曾佳律师支招维权
2025年第80期(qī)(总第222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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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“l8u12d6”留言:本人于2020年(nián)购买了一套岳阳数博(bó)智慧新城楼盘的商品房,合同约定2021年12月底(yuèdǐ)交房,可直到2025年5月27日,项目只完成了建筑(jiànzhù)主体,配套水电网(diànwǎng)、绿化、道路等都未建设。项目停工3年,100多户业主四处奔波维权,却无人理会。
曾佳律师(湖南(húnán)湘达律师事务所)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,当事人应当按照(ànzhào)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(yīfāng)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(chéngdān)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(bǔjiùcuòshī)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您陈述开发商(kāifāshāng)现已延期交房多年,您可依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(gòufáng)合同,向开发商主张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;若达到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,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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